“所有生产项目在竣工后都需要在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6个月,到期后如果还未达到环保验收的生产规模条件,可以继续申请试生产,一般情况下再申请最多2、3次。”一注册环评工程师表示,验收企业的生产规模要达到75%,环保措施必须全部具备,才具备验收条件。
上述工程师还表示,生产企业在未通过环保验收且已申请使用试生产全部资格的情况下,必须停产,待通过环保验收后再进行生产。“虽然环保验收的前提是产能达到75%,但这并不会对生产企业形成实际困难,它只需要在验收的那几天达到75%产能,生产企业一直拖延验收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环保措施达不了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几大项目是湖北宜化重要的利润支柱,但其被停产事项并未在上市公司历史公告中有所披露。
而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记者还注意到,据湖北宜化2012年年报,年产40万吨合成氨、60万吨尿素项目于2011年12月顺利投产,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净利润2.97亿元;而据新疆环保厅官网披露的处罚通知,该项目的试生产许可时间为2014年12月。上述工程师认为,按照这一时间差,不排除新疆宜化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更为引人关注的是,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中,湖北宜化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豁然在列,其因超标排污、未缴纳排污费等于2016年9月被纳入,失信程度为“严重失信”。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同安监部门的“黑名单”一样,环保部门的“黑名单”也会对公司金融授信等事项产生直接影响。
对于上述环保、安全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湖北宜化董秘办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