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止是威海供电局这一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在光威复材前后披露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其他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也存在类似差异,只不过是差异额正负方向并不相同,但无法改变这两版信息披露数据当中,至少有一个版本存在重大差错的事实。
更何况,光威复材在前后两版招股书披露的2014年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威海供电公司”采购电力金额存在明显差异,但同时披露的占同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却一致,均为23%,这就对应着该公司在两版招股书认定的2014年度采购总额也存在差异,且相差多达近4千万元。
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如果光威复材针对2014年度采购总额的认定发生了变化,就应当随之导致该公司与采购行为相关的财务数据也发生变动。然而事实上,光威复材在前后两版招股书中披露的2014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以及年末应付账款余额等财务数据仍然也完全一致,这违背了正常的财务核算原理。
违背常识的人力成本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光威复材2014年到2016年的员工薪酬总额分别为6147.02万元、7602.84万元和8788.31万元,这还没有算上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人力成本,若考虑到该公司在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基础上、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则该公司实际需要支出的人力成本金额,将较员工薪酬总额更高。
但事实上,从该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2014年到2016年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实际支出金额则分别为5339.57万元、6328.04万元和7114.7万元,均明显低于同期员工薪酬总额,累计较最近三年的员工薪酬总额少了3755.86万元。而同期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仅净增加了不足4百万元,完全不足以解释该公司员工薪酬总额与实际支付人力成本资金之间的巨大差额。
也即光威复材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数千万元人力成本,并未实际支付,那么这笔成本费用又流向了哪里?
离奇消失的产成品
此外,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光威复材2016年的各项产品产销率均不足100%,其中碳纤维为73.24%、炭纤维织物为67.49%、碳纤维浸料和预浸料为83.85%和83.81%、制品碳梁为70.39%,产量均远超过了同年销量,净增加的产成品存货大致相当于对外销售数量3成以上份额。结合该公司2016年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金额2.47亿元计算,则该公司新增的产成品存货将不会少于7千万元,这应当体现在该公司的产成品存货当中.
但是与此同时,根据招股书披露的存货数据显示,光威复材2016年末的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仅为9075.88万元,较2015年末的5711.76万元仅净增加了3千余万元,这与前文通过该公司所披露的产销数据测算出的产成品存货增加金额偏差巨大,也即有价值大约4千万元的产成品存货本应当体现在该公司的存货数据当中,而事实上却并没有,令人怀疑光威复材是否虚报了实际产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