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保监局表示,人保财险萍乡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萍乡市分公司罚款22万元。刘明顺、邓仲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刘明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决定对邓仲明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3月14日:人保财险滕州违法编制虚假资料
山东保监局3月1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公司违法编制虚假资料。郑秀红、赵连玉、张翠翠分别时任人保财险滕州支公司业务一部负责人、业务二部负责人、业务员,对这一行为负有责任。
该公司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山东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人保财险枣庄滕州支公司罚款5万元,对郑秀红、赵连玉、张翠翠分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3月21日:人保寿险重庆违法虚假宣传
重庆保监局3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月至11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在开展电销业务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夸大保险责任、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即将停售为由宣传实际并未停售的产品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共涉及保单25笔,实收保费26.01万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上述行为构成欺骗投保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罚款15万元。
3月21日:人保寿险重庆违法虚假宣传 负责人被罚
重庆保监局3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月至11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在开展电销业务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夸大保险责任、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以即将停售为由宣传实际并未停售的产品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共涉及保单25笔,实收保费2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