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5月23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承诺给予保险合同外利益等三项违法行为。白琮瑞时任人保寿险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新业务部(电销、网销业务),为对上述期间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广东保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白琮瑞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23日:人保寿险广东违法提供虚假资料 负责人被罚
广东保监局5月23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存在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承诺给予保险合同外利益等三项违法行为。黄伟军时任人保寿险广东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总经理,为上述期间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
广东保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黄伟军警告并罚款7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6日:人保健康咸阳违法作假财务数据
陕西东保监局6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2015年5月-2016年6月期间,通过虚列汽油费、绩效套取费用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涉及金额16.96万元。穆玉龙作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银保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同时,2016年1月1日-8月10日期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存在回访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公司17份面访问卷上的客户签名与投保资料上的客户签名明显不符。师千翔作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
陕西保监局表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订,下同)第86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0条的规定,决定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予以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第171条的规定,决定对穆玉龙予以警告,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回访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陕西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予以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师千翔予以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