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监局5月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8年至2016年9月,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前身为“无锡营销服务部”)承保江苏电力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涉及保单合计65笔,其中,归属中介渠道业务共44 笔,支付手续费/经纪费的业务26笔,涉及手续费6297.18万元,归属中介渠道但未支付手续费的业务18笔;归属直销渠道业务共计21 笔,通过后期手工计提并支付手续费3笔,涉及手续费115.76万元。除2008年度6笔业务均归属直销渠道、2016年度2笔业务均归属中介渠道外,其余各年度相关业务均同时存在归属直销和中介渠道的情况。经查,该业务销售渠道记载不真实。
江苏保监局表示,穆睿于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期间任无锡营销服务部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江苏保监局决定对穆睿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9日:人保寿险大连违法私自变更营业场所
大连保监局5月9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6年未经行政许可核准擅自变更沙河口支公司、甘井子支公司营业场所。时任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王玉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大连保监局决定对王玉春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5月10日:人保寿险大连违法私自变更营业场所
大连保监局5月1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大连市公司)于2016年未经行政许可核准擅自变更沙河口支公司、甘井子支公司营业场所。
大连保监局表示,人保寿险大连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二条,决定对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罚款2万元。
5月10日:人保寿险大连违法私自变更营业场所
大连保监局5月1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大连市公司)于2016年未经行政许可核准擅自变更沙河口支公司、甘井子支公司营业场所。时任人保寿险大连分公司综合部负责人何英琦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