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此前针对北京“317”楼市新政,有法官便表示,房屋新政的实施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一般会产生一定困难,对购房人因新政不能按预期办理按揭贷款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可予支持,并由卖房人退还定金和已付购房款。但是,卖房人能够证明购房人有充分履约能力的,购房人依据房屋新政主张解除合同则不能成立,购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各地开启限售模式
而在河北全面升级限购的同时,包括南京、开封、芜湖、海口等地也相继收紧了调控措施。
5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5月15日,河南开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近期内该项目销售均价,市住建局指导实行限价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参考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非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4月份以前的成交均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其商品房网签资格。对于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刻意隐瞒真实成交价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局暂不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市住建局停止其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同时,开封市政府还禁止企业以诚意金、VIP卡等形式蓄客,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严禁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制造供不应求假象。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此外,继4月份海南全省限购,5月份海口、三亚、琼海、五指山市陆续跟进加强调控。四地均将产权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且对外地居民购房提出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要求。而5月8日,芜湖市颁布楼市新政,明确在芜湖新购买(自该新政施行之日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转让,使得芜湖市成为安徽首个限售城市。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全国发布楼市调控政策的城市已经超过60个,内容也全面升级。
根据中原地产监测数据,上周一线城市住宅成交量下调明显,平均跌幅达到两成,同比跌幅更是达到了44%,二线城市环比则有轻微波动,同比跌幅为20%,三线城市环比也有10%的下调。
“目前的楼市开启‘五限时代’,即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现阶段全国已经有超过20个城市执行限售政策,而这也成为当前各地楼市调控的新思路。预计未来还有更多的城市会执行这一新调控措施。一定年限内限制转让,也确实可以有效的降低投机行为。”张大伟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