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连蒙带骗,衍生犯罪”,以介绍工作为名引诱求职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电信诈骗、涉银行卡等类型犯罪。茂名市电白区是我国电信诈骗的“重灾区”。该区人民检察院提供资料显示,在该院办理的电信诈骗、银行卡犯罪类案件中,有不少农村无业青年在高薪工作的诱惑下,从事拨打诈骗电话、帮助提取银行卡内资金、“侧录”他人银行卡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如谢某才等人就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专门物色18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到北京的酒店、餐馆应聘“服务员”,帮其“侧录”他人银行卡以克隆“伪卡”盗刷他人卡内资金。
信息不对称 求职须谨慎
据人社、检察、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士分析,劳动者一方与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一方地位、信息不对称是就业新骗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一些来自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劳动者,因对一些中介信息和用人单位不了解、对诈骗伎俩不能识破,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设局者往往利用“求职若渴”的心理,抓住部分求职者警惕性不高的软肋,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进行包装,让求职者心甘情愿掏钱。如一宗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王某在微信群发一些高薪聘请女子去澳门做模特的广告,以帮助应聘女子包装个人形象为由索要拍照费用、酒店住宿费用等,共骗取3名被害人3万余元。
从近期相关部门破获的求职诈骗案件看,当求职者动了“找关系”“走后门”心思、希望通过权钱交易获取就业机会时,不法分子更有可乘之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宗特殊的受贿案,行贿人陈某荣原是一名聘用制治安员,他在认识同是转业军人且是公务员的叶某后,希望叶某通过其负责万顷沙镇镇委人事工作的便利为他谋取一个“事业编”,结果被叶某骗了23万元。
有的诈骗者更用同学、朋友等作为诱饵,以同学介绍同学、朋友介绍朋友等方式,诱骗他人加入涉嫌传销的团伙组织。中山检察机关近期查办的周小英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被害人田某就是通过大学同学朱某介绍被诱骗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通讯自由甚至被殴打,田某不仅被逼缴纳“加盟费”,而且还被教唆要诱骗朋友同学等继续加入该组织。
办案人员分析,当前农村无业青年群体年龄通常在16岁至25岁之间,多为初中、高中毕业或辍学进入社会,有一定文化基础,但缺乏专业劳动技能,外出务工往往收入较低、与期待值相差较远,容易被犯罪分子高薪诱惑而误入歧途。
业内人士建议,就业新骗局存在较大危害,相关职能部门应同心协力加大打击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合力构筑“防骗墙”。(记者 詹奕嘉 广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