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11类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出台,意味着常态化、市场化的新三板退市机制就此开启。
根据《实施细则》,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可以摘牌。
据业内人士介绍,被动摘牌是因为自身出现了问题,不得不选择摘牌。自身出现问题公司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在诚信规范这些底线原则上出现问题,发生违规或违法行为;第二是公司经营不善,承受业绩压力,这种情况在年报披露的时间段更容易选择离开。
同时,按照《实施细则》,新三板挂牌公司出现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多次违法违规、宣告破产等11种情况,全国股转系统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2016年10月3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称,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告,吉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众益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终止挂牌。
金德环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新三板本身门槛低,挂牌的企业比创业板、中小板等板块多,也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因此,保持合理的退市数量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金德环认为:“去年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也以非常快的速度增加,所以仅以摘牌的绝对数不能说明问题。”
金德环认为:“未来随着风险的防范,监管会越来越严格。因为自身问题被动摘牌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广发证券一位资深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新三板的尴尬只是阶段性市场特征的反应,新三板的发展情况应当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社会需求来看待,目前存在的流动性、信息纰漏规范性、投资者门槛等问题将随着分层、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等制度的陆续出台而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