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分工协作 个别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随着调查的深入,本案除最早抓获的发送木马短信实施盗窃的团伙外,幕后还有出售手机木马、出售公民信息、出售银行卡信息、盗刷银行卡资金等众多人员参与,虽然他们相互之间并不认识,但在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上,为了共同的犯罪目的,形成“供、销、产、售”完整的犯罪产业链条。
让办案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些涉嫌犯罪的人员当中,个别银行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参与了其中如公民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出卖交易,成为整个犯罪链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蒙某等人从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处获取了部分公民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等,编辑文本后,进行短信群发。被害人一旦点击链接,手机即中木马,手机短信内容和通讯录就会自动转发到绑定的邮箱内,然后蒙某等人又将木马短信继续推送给被害人手机通讯录中的好友,从而木马植入的成功率被成倍扩大。
嫌疑人从被害人处获取到短信内容后,会将其中涉及被害人名字、银行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给出售公民和银行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购买完整信息,蒙某等人再将信息发给盗刷银行卡资金的犯罪嫌疑人(俗称“洗料员”)。“洗料员”根据所提供的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以第三方支付形式进行消费套现,赃款和犯罪嫌疑人分成。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 铲除电信诈骗土壤
浙江省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当前各类电信诈骗案中,钓鱼木马诈骗占了相当的比例,由于其极具隐蔽性,防范难度较大,作案的成功率极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个人信息泄漏,给了诈骗分子精准实施诈骗犯罪的机会。
阿里巴巴资深安全专家虞煜军说,一些互联网技术黑色产业链相关软件、平台的存在,为下游黑色产业链犯罪团伙提供了技术、软件和相关服务,严重破坏互联网正常秩序。
一些办案民警表示,在治理和打击实践中,对诈骗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人员,比如木马病毒的研发者、贩卖者,往往需要论证其恶意目的“唯一性”,作为执法依据,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很难认定其犯罪,大大增加了打击难度。
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只对部分涉及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涉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对各类恶意软件的制作、销售,以及各类组织地下交易的综合恶意平台,其违法性均没有明确认定,更没有明确的处罚、管理机制出台。
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程学林律师认为,对于诈骗黑色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如果有明知他人利用其环节进行犯罪行为的,比如根据使用者的具体犯罪需求定制钓鱼木马,应根据使用者所实施的具体行为按照共同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