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有车主上当,二手车行的老板也吃过“非法抵押”的亏。贾孟华是二手车车行老板,他说近两年,总有人把租来的车,伪造证件后进行抵押,等他刚入手,警察就找上门来,他不得不把车还给车主。为此他已损失80多万元。
此后,贾孟华在寻找诈骗者的同时,通过“朋友圈”帮车主寻车。目前已先后帮助四名车主找到了丢失车辆。
在张洋建的一个微信群中,每天都在上演千里寻车记。
东莞张浩(化名)价值40万的奥迪车通过PP租车租出去后的第二天便玩了消失。
依照GPS信息,张浩和PP租车风控人员赶至深圳,张浩在一家物流公司见到了自己的车,前挡玻璃已被损坏,行车记录仪被人拆卸,车内内存卡被人拔走,车灯也已被损坏。
趁着深夜无人,张浩用备用钥匙将车“偷”走了。后续信息反馈,他的车被租客委托给那家物流公司,欲托运至外地贩卖。
张浩是幸运的,绝大多数不幸的车主还奔忙在找车的路上,部分车主甚至连车在谁手里都不清楚。多地警方告诉寻车车主,此类案件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此类行为是诈骗、盗抢、还是经济纠纷?众多失车车主所在地警方并无统一说法。
中国政法大学主任调研员王永杰认为,在张洋的案例中,车辆已被认定为“盗抢”状态,警方见到被盗抢车辆应该立即扣押。
汽车租赁专家张一兵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介绍,机动车辆无论是典当还是买卖,根据《机动车管理办法》,或者《典当管理办法》,当事双方都应在主管部门进行车辆变更或抵押变更登记,否则抵押和变卖不合法。
在张洋的案例上,中国政法大学主任调研员王永杰认为,由于车辆实际归属人张洋并未抵押自己的车,租客与霸州那家车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没有完整车辆手续的抵押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接手这辆车的一方应返还车辆。
在张一兵的经验里,多有承租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车转手,很多典当行、抵押车行也在明知抵押者没有完整手续、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仍接受抵押,甚至有典当行、抵押车行参与租赁车辆诈骗。
而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却不见加强,甚至还有部分办案人员将本为诈骗的案件认定为经济纠纷,“这是间接纵容了诈骗行为”。
流向
租赁车辆抵押形式流入黑市
事实上,租赁车辆遭租客抵押、转卖在汽车租赁行业早已泛滥,知情人士透露,车辆经过多轮倒手后,仍然能正常使用,甚至挂牌照上路。
3月28日,记者在PP租车平台下单租到一辆雪佛兰景程,租期为3天,这部购买于06年行程不超过3万公里的车,租金加保险押金一共向平台预缴存3400元。
租车程序非常简单,注册租车账号只需要发送身份证及驾驶证相关照片即可审核通过,直到记者成功租到该车,也未接到平台的任何当面核实电话。
随后的两天,记者开着这部车向多家担保贷款抵押车行咨询是否可做无手续抵押。
在三元桥附近,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经理表示,对于没手续的车,该公司只接受抵押不接受转卖,“没手续的车不值钱只能抵个快速成交价,也就是黑车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