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任务。全会强调,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首次。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正如《人民日报》在一篇社论中所言,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中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
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具体表现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全民守法等多个方面。
除现行宪法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 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这其中包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修正案取消了9种死刑罪名,并规定对于重特大贪污犯不得减刑假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1日表决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有理由相信,上述法律对于中国依法行政既具有现实意义,也具有深远影响,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方面。
(作者:拉比·布苏,印度尼赫鲁大学汉语及东南亚研究中心副教授 翻译: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