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以来,人社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诸如餐厅服务员、保洁员、插花员等职业资格均被取消。
很多人关心,原有的职业资格被取消了,不在目录中,那么,原来取得的这部分职业资格还有效吗?
对此,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回应称,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确有必要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
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王晓君说,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职业资格目录以后会进行调整吗?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不是固定不变,以后会调整吗?对此,人社部明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表示,下一步将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涉及修法的职业资格,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新设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纳入目录。
另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社会上其他水平评价活动还能进行吗?对此,王晓君表示,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同时,王晓君强调,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记者 李金磊)
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