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杜康”商标进入续展期,三家企业再因商标问题起争端,没有协调出结果。1996年,经白水杜康申请,商标局核准了其“白水杜康”商标。伊川杜康和汝阳杜康则在2009年合并,同属于洛阳杜康旗下,“杜康”商标归洛阳杜康使用。
在整合两家杜康,并进行品牌推广之后,洛阳杜康在全国各地就白水杜康涉及“商标侵权”问题做出举报和起诉。这些年来,双方因为商标纠纷在陕西、河南等地多次对簿公堂,双方互有胜负。洛阳杜康代理律师张涵说,洛阳杜康主要是选择在对方侵权比较严重的地区发起诉讼。
张涵表示:“这个官司主要是洛阳杜康向陕西杜康提起的诉讼占较多数,在不同区域,比如北京、上海、天津还有洛阳都有起诉,是考虑到发现侵权行为比较严重的地域选择诉讼。可能是他的侵权产品比较多持续时间比较长,影响比较恶劣。”
在之前双方多次的诉讼与反诉中,除了企业各有说法,两企业所在省份法院也有不同的“说法”。比如一次诉讼中,河南洛阳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白水杜康在涉案商品实物及包装上,“杜康”两字都处于醒目位置,与洛阳杜康的“杜康”商标相同,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判定白水杜康构成对“杜康”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而陕西高院则认为,目前市场中“杜康”注册商标和含有“杜康”二字的注册商标都合法存在,洛阳杜康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杜康商标唯一持有企业”影响竞争对手的商誉等等。
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分析,两家酒企虽然在产品价位上差不多,但在营销、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
肖竹青说:“我觉得河南杜康很不稳定,经常换总经理,一任总经理有一套新的打法,把之前的推倒重来,在不断的折腾中,河南杜康就没有得到发展;陕西杜康一直比较保守,在品牌建设方面不肯投入,想占便宜,像是在做小生意的感觉,没有大投入,整个市场在逐渐萎缩;河南杜康还是很注重外观设计的,瓶身的那些牡丹花与地方本身贴近,陕西杜康就没什么特色。价位都在100块左右占主导。”
肖竹青认为,连续多年的商标纠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经营产生了负面影响,双方最好尽快停止内斗,寻求共赢。
肖竹青说:“目前整个‘杜康’品牌边缘化,两家杜康的日子都不好过。互相都要抢对方的地盘,想占对方的便宜,没有人愿意对‘杜康’品牌添砖加瓦,因为杜康商标纠纷已经有几十年了,而且白酒市场份额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份额向寡头企业、大品牌和省级龙头企业集中,所以两家杜康企业在与一线品牌的竞争当中并没有建设好自己的根据地市场,所以在竞争格局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两家杜康的日子将更加难过。窝里斗谁都不是赢家,我希望两家企业能够共同发展,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