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表示,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强奏唱国歌的仪式感,体现对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维护。
“通过立法,把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声音的重要地位确定下来了,国歌可以享受到和国旗、国徽同样的保护。”于海说,同时也可以引起全国人民对国歌的关注,引导大家更多认识国歌、唱奏国歌,从而凝聚全民族的精神,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团结一致、继续前进。
岂容歪曲贬损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国歌法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国歌是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之一,肆意亵渎、玷污国歌,在气氛不适宜场合滥用国歌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禁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行为应予以规范,还国歌以严肃性和神圣性。
随着国歌法的制定,国歌曲谱和录音版本也将有统一的“国标”。“此前,在不同场合,不同的指挥、乐队常常演奏出不同的版本。特别是在速度、力度和表情的表现方式上,差异巨大。”于海说,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声音代表,应该有统一的奏唱情感。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局长金雪萍表示,法律中对于如何正确应用国歌的具体规定,对社会公众兼具教育、引导以及惩戒等多重作用。
爱国情感融入血液 国歌列入中小学教材
国歌法明确,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将国歌列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必修课,可以使学生们反复重温民族的屈辱与荣耀,有助于其对国歌注入更深刻的理解、更浓厚的情感,进而埋下爱国主义的种子。
“在校园、奥运赛场、边防哨所……每次奏响的国歌都是对祖国和民族精神的一次礼赞。”国歌展示馆馆长杨春霞说,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是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国歌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劲旋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青少年学习国歌的历史,可以更加深入理解国家苦难史,有利于激发广大青少年信念更坚定、理想更远大,肩膀有担当、行动有力量,不辱使命、奋发进取,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