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的旅游客运车辆乱象中也指出,一些地方包车经营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部分旅游包车公司或不按规定领取包车牌,或向管理部门领取包车牌后交由驾驶人自行填写,或干脆伪造包车牌,甚至部分管理人员还非法向企业倒卖空白包车证。同时相关部门对旅游包车非法营运、包车牌证及企业和车辆GPS监控使用情况疏于监管。例如今年7月6日河北承德一起旅游客车追尾事故中,涉事青岛籍旅游包车涉嫌使用伪造包车证。
“全民旅游”时代
需绷紧安全“弦”
随着“全民旅游”时代的到来,公众可选择的旅游产品日益丰富,随之而来的出行安全不可忽视。交警部门提醒,在享受美好旅途的同时,安全的“弦”一定要紧绷。
第一,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周平虎提醒说,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一般在交通管理部门以及运输企业备案,如果对车辆情况有怀疑,可要求运输方出示相关证明。
第二,出行途中如发现驾驶人违法驾驶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举报。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乘客有义务马上进行制止,坚决抵制,如果督促驾驶人停止违法行为未果,可以立即向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第三,出发前务必检查车辆安全设施完备,如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配备。周平虎说,领队和导游应尽到告知游客安全提示并且监督的责任,这是对其从业的基本要求,应依法履行安全职责。
业内人士还表示,管理网络非法组织旅游的行为由于涉及旅游、交通、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特别好的监管手段,这就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若遇到组织方不公正的条款或者推脱责任的声明,应立即终止行程。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迪说,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组织的旅游活动往往不签订旅游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判断违约方责任,举证也比较困难。如果消费者参与此类旅游,应当和活动组织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安全条款要格外标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