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方面,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其中最大头在河北省,共180万户。方案要求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
■预警
重污染期间
要统一区域应急联动
在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要求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完善预警分级、解除及打断判定等标准,可以跨自然日来判定预警分级,不会再受到“后半夜天突然转好,污染预警就调低”的影响。此外要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才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同时重污染期间要统一区域应急联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积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当预测区域内连片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环保部将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要根据环保部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问责
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将被问责
方案提出设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9月底前初步完成机构组建筹备和试运行,推进跨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同时,方案明确表示将加强调度强化考核。从2017年10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环保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
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本报记者 张航 J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