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开展“百企服务行动”等送政策上门服务,主动为在海关注册的试点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监管方案,打造守法便利“绿色通道”;选取部分企业签署企业协调员合作备忘录,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扶持企业经营发展、做大做强。
26.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及减免税政策,支持先进设备和关键部件进口,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推进在试点企业优先落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保税展示、保税维修、预裁定(价格、归类、原产地)等业务。
27.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指导培育试点企业成为海关高资信企业,定期监控试点企业违规违纪情况,协助防范和化解非主观故意可能导致的处罚、降级等经营风险。
28.定期向地方提供外贸发展海关工作专报,及时通报外贸发展及政策措施情况;用好《公平贸易简报》载体,主动为试点企业提供外贸信息和公平贸易预警。
八、推进企业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29.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培育。服务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努力为高信用企业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通关环境。联合东莞市发改委等部门推动中央部委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对海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在东莞落地实施,扩大差别化管理工作实效。
30.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并给予专项辅导,建立高资信企业境内外通关“绿色通道”,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东莞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大支持。
31.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加强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品牌培塑,坚持保护进口与保护出口、打击侵权与促进创新并重,蓄积莞企创新发展的持久动力。
32.落实主动披露制度。坚持“宽严相济、守法容错”,强化主动披露制度应用;加强政策宣传和应用指导,鼓励企业借助中介力量促进规范经营,实现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三统一”。
33.严厉打击走私,以“国门利剑”联合专项行动为统筹,严厉打击重点渠道、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走私违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海关与地方打私办等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对东莞地区水上非设关地走私的联防联控联治;持续保持打击虚假贸易的高压态势,努力为东莞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