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共享农庄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综合经营新业态。
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海南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今年3月,海南在“我在海南有农庄”专题会议上提出,海南省2017年“三农”的重点工作是推进“我在海南有农庄”专项行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打造“王牌”产业。
“共享不是占有,海南拥有绝佳的生态环境,可以让全国人民来共享资源,而共享农庄最大的卖点就是海南的生态环境和特色资源,我们需要打造新型的产业形态和产业经营体。”海南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咏望表示,海南共享农庄将通过“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为消费者提供土地租赁、托管代种、产品认养、自行耕种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中高收入家庭、“候鸟”群体等对海南热带水果、冬季瓜菜、特色畜禽的多元化、高端化消费需求。
做好顶层设计
当共享理念植入农业领域,又会带给现代农业怎么样的发展机遇呢?
在赵咏望看来,“共享农庄”作为一种平台化思维的产物,对于政府、农庄主、农民以及城市消费者而言,可谓四赢局面。
例如,对于政府而言,“共享农庄”模式,通过使用权的交易,将农庄的闲置资源与城市需求进行重新匹配。
对于农庄和农民而言,通过产品认养、托管代种、自行耕种、房屋租赁等多种形式,不仅可以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产品附加值,还能够和以往低频消费的用户建立强连接。
“海南推动发展共享农庄,无疑会一举多得,既给外地游客、候鸟老人、创业者提供了高性价比安居乐业的选择,也为广大村民开辟了新的致富路径,推动全域旅游的发展,有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纵深推进。”海南大学王毅武教授表示,由于土地处于分散状态,共享农场这种形式发展比较缓慢,需要一步一步去实施。
“发展好共享农庄,还要做好顶层设计,从法律、制度等层面做好保障,如共享农庄的契约维系、农庄改造及房屋装修后的权责划分等问题,应从法律或制度层面予以厘定,从而更好保障租用或合作双方的权益,为共享农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他认为,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要在满足市场新需求上下功夫,除了农业自身的技术创新、人才和资金储备之外,还要将金融业、服务业等各种要素引入到农业中去,形成多功能的复合型产业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