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袁林就参与了立法全过程。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建议,参与了市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与论证,参与或列席了立法审议,对条例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多个建议。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我建议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细化对餐饮、扬尘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规定公民举报投诉,细化法律责任;在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中,我建议建立健全公众参与、责任追究机制;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制定中,我建议应充分体现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充实、尊严的原则。”袁林说,她提出的这些立法建议都得到了市人大的采纳,“总之,我能感受到,在地方立法的各个环节,我们代表的意见与作用都得到了充分发挥。”
关键词:民主立法
??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观看《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后,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认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对立法工作及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坚持立法先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良法善治。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要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就应当坚持民主立法,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余捷说,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深化民主立法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开门立法举措,大力探索民意沟通机制,在法规立项、法规修改时均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参与,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地方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增强了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和社会认同度。
“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余捷说,在我市地方立法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加强立法制度供给,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优化立法组织实施,着力推进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事关民生和改革发展的立法事项,倾听民声、尊重民意,加强法规论证沟通,确保法规有效管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突出立法的引领作用
??推进立法建设,护航法治中国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在观看《法治中国》第二集《大智立法》后说,法律的立、改、废,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权益,治理国家和社会,立法是第一道门槛。当前,我国立法法的修改、立法评估的落实、立法公开的推进标志着我国正在不断升级“立法引擎”,立法质量得以稳步提升。
她认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就是要“谨遵立法规律,谙熟立法艺术”,立法者必须加强立法调研,遵循立法程序,落实立法评估与反馈机制,方能建立管用之法、善治之法。民主立法就是要“汇聚民众意愿,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立法者应当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协商机制,使立法成为良善之法、民意之法。
(本组稿件由记者罗静雯、陈国栋、黄乔、戴娟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