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东认为这起案件法院处理的不合法,程序上也有问题,遂决定代理。
分文不取 一年唇枪舌剑赢了官司
决定代理之后,李延东就开始组织材料。在李延东老人家里,记者看到了他给付先生组织的卷宗,内容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全是打印而成。李延东告诉记者,既然要帮人打官司,就得跟上时代,他75岁开始学习电脑,所有材料都是他用电脑打出来的。
付先生说,李老帮他打官司一分钱也没要过,法院有事儿都是坐公交车去。“有时候我实在过意不去,就说:‘李大爷,我请你吃顿饭吧。’结果老爷子根本不去。”
打官司那一年,李老跑了10多次法院,老人诙谐地说:“89岁了,还能坐公交车,这是福分,我就当这是旅游;89岁上法院打官司,这是待遇,这么大年龄的人没几个能享受得了。”因为李延东过硬的法律素质、有理有据的代理、据理力争的诉讼态度,最后法院采信了李延东的诉讼主张和证据,于2016年7月18日下发了执行裁定,认为原执行法院追加付先生为被执行人的行为不当,撤销了原执行法院4份对付先生所有不利的执行裁定书。
付先生说:“过去10多年了,这起官司一直困扰着我。每天都心惊胆战,怕法院来找我执行。因为李大爷,官司终于赢了,我终于能睡上安稳觉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报答李大爷。”
好打不平的老兵69岁考了执业证
过去20多年间,李延东义务帮别人打赢官司600多起,付先生的官司只是其中一个。说起帮别人打官司的事,李延东说,这和他当兵的经历有关。李延东是长春市人,1950年参军,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1958年回国。随后,担任连长的他带着全连官兵来到黑龙江省开荒,1969年才回到长春,先后在长春市农业生产资料站、朝阳区文化局、朝阳区的多个街道办事处工作过。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时候,他办过棉织厂、砖厂,还办过小学,直到1984年离休。
李延东说,10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一直嫉恶如仇,看到不合法不合规的事,他总要管一管。李延东还对自己打的第一场官司记忆尤新,当年他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所办的小学被卖了,他觉得不合理,就以自己的名义上告了,“官司”虽然赢了,他也把人都得罪了。他收获了一个“爱告状”的名声,当时街道办事处有很多外债要不回来,还成立了一个“要账科”,让李延东当科长。
离休之后,碰到不合理的事,李延东会自己告状,比如状告长春市规划局的不合法拆迁,状告长春市某区机关干部使用代金券看病等。因为李延东会打官司,很多人找到李延东,让李延东帮忙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