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津区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抽检工作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江津区不仅仅是要完成这一考核指标,而是要真正地建立起立体的抽检安全网络体系。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江津区还将以每千人4份的抽样率,在全区范围内下达新一轮的抽检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扩大抽检覆盖面。
目前,在江津区食药监分局的合力打造下,抽检网络体系实现了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在区域上,覆盖了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如今已经覆盖到了在江津最远的镇四屏镇的农村小食店;在生产单位上,覆盖了在产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小作坊;在品种上,覆盖了江津区所有获证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品种;在抽检检测项目上,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指标;在环节上,抽检网络体系覆盖了江津区食用农产品和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在业态上,覆盖了从大型批发企业到小型销售终端等各类业态。
下一步,江津区将进一步加强区内抽检网络体系建设,把抽检网络覆盖到全区275个村居(社)的所有业态。
产品追溯
完善抽检网络体系闭合链
抽检结果的运用是江津抽检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断完善整个网络体系的关键。
“一旦我们收到食品不合格报告,将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应级别,启动食品召回机制。”江津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同时下达召回通知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已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与此同时,展开立案调查,调查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违法属实的将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另外,还将同步展开不合格原因排查,并由生产经营单位提交排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将根据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并对整改后生产的产品进行复查抽检。
如今,江津区已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体系,可在发现问题产品后采取相应的风险等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隐患,并及时展开调查处置工作,收集问题产品规模产量、销售范围,分析不合格原因,将企业不合格信息纳入企业风险体系评分,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
据了解,通过对抽检网络体系的成熟运用,江津区食药监分局已逐步收集到全区最为客观的抽检信息样本,对掌握全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和质量状况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为及时发现并排除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江津区今年未发生一起因不合格产品召回不及时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伤亡事故。
赵童 刘玉珮 詹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