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农用车违规载人道路交通事故,充分表明主要职能部门对禁止农用车违规载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细不实,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发挥作用不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突出。”省安委会的通知指出,相关涉事单位要依法依规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专项整治农村道路安全
省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要求乡镇党政班子、包村干部与村两委会要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要督促各村劝导(返)站上岗值班、履行责任,要进村入户对农用车数量、车辆挂牌、安全状况、驾驶员持证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和解决,坚决禁止问题车辆上路运行。
8月2日,我省公安部门最新采取的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八个严禁”,同时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针对农村农用车借用频繁现象,公安部门专门将随意借用农用车列为“八个严禁”之一,规定严禁将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违反“八个严禁”规定其中一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的处罚,数种违法行为合并最高罚款4000元,拘留10日至15日,并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月4日,兰州城关交警大队深入永登县大同镇帮扶点开展周边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行动中,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人货混装、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当天,共查获面包车超员2起,未携带驾驶证1起,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2起,震慑了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建好通村公路补齐运输短板
“近年来,农用车不仅从数量上、类型上大量增加,而且遍布全省农村山山峁峁、沟沟岔岔。”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情况,省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站、村级劝导站既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打击农用车违规载人行为的工作合力,又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现状,加紧研究治本之策,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下决心把电子监控推广到通乡通村道路上去,要有效提升农村公共客运覆盖面和运力,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诱因。
“建好农村通村公路,才能解决出行难题,是保障农村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的主要措施。”有业内人士介绍,农村通村公路建好了,还能够补齐全省上交通运输发展“短板”。
8月4日,好消息传来,全省交通扶贫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在清水县召开。会议提出,2017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投资49亿元,确保年内建成农村公路1万公里,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