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遴选60名。基本要求:35岁以下(女性38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技术创新潜能,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具有较高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或能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2、青年文化英才,遴选20名。基本要求:40岁以下(女性42岁以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
二、组织实施
1、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杰出人才”的申报评选;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评选;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的申报评选;省教育厅负责“教学名师”的申报评选。
3、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人选质量。经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公示,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有关事项
1、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
2、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且仅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4、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