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方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认为国际社会应摒弃双重标准,形成政治合力,标本兼治,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形成统一的反恐联盟,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国际恐怖主义给各国、各地区、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所在地区带来不稳定,加剧紧张局势。为此双方高度评价俄罗斯空天军应叙利亚合法政府要求,为恢复叙利亚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开展的反恐行动。
双方高度评价今年6月9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呼吁尽快批准并落实这一多边协定,通过完善成员国主管机关之间的合作,巩固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各国安全。
双方决心深化合作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恐怖主义,共同探讨国际社会在该领域开展合作的形式及具体措施,制定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恐怖主义公约,为各国开展具体多边执法合作提供依据。
五、双方将遵循2016年6月两国元首签署并发表的《关于加强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精神,本着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基本原则,呼吁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尊重并照顾各国安全利益,停止以牺牲其他国家安全为代价保障本国或一些国家安全的做法,共同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
双方认为,导弹防御(反导)领域的形势发展尤其令人担忧。某些国家以所谓导弹威胁为借口,单方面发展并在欧洲和亚太地区部署反导系统,严重损害包括中俄在内的域内国家战略安全利益,对国际和地区战略平衡与安全稳定带来消极影响,破坏各方为应对导弹及导弹技术扩散所作的多边政治外交努力。中俄两国对此强烈反对。
双方认为,外空武器化和将外空变为军事对抗区域的威胁正在上升。这一趋势的发展将破坏战略稳定,进而威胁国际安全。在此背景下,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2014年6月10日提交裁军谈判会议的更新草案)基础上,启动谈判进程,制定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同时,推动关于“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的国际倡议和政治义务也具有重要意义。这与中俄共提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宗旨相一致,有利于实现防止外空武器化的目标。
双方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认为防扩散事关国际战略安全与稳定。双方重申,共同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国际核裁军和核不扩散体系基石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调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作为唯一多边裁军谈判机制的独特地位,支持有关各方为推动裁谈会工作所作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