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现坡:当时去了五六个,县城关分局治安民警过去了。去了录像,把东西查没,然后取证。他们人走了,二次又过来,才把人带走。警察说了经人举报,我们才过来,查这个事,才抓你。
当天,杨风申被赵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天后,杨风申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4日,赵县人民检察院以杨风申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向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赵县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对于这个判决,无论是杨风申,还是他的儿子杨现坡都不能理解。杨现坡说,父亲随后又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现坡:我是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你国家给我经费,给我经费干嘛?就是做这个东西呗,没这个东西我就不叫非遗了。我是通过看法律书我才知道这么严重。
赵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经赵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杨风申因该村过庙会,组织部分村民在该村居民区非法制造烟花药被举报。公安干警当场查获用于制造“梨花瓶”的烟火药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个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经鉴定,查获的烟火药具有爆燃性。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风申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杨风申的辩护律师杨昱表示,按照法律条文,杨风申老人确实触犯了法律,但法院判决太重,因此他一直在为当事人做罪轻辩护。
杨昱:我的主要的辩护观点主要就是说‘杨风申’他已经79周岁了,就是超过了75周岁了,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应该是减轻处罚。那么他制作‘烟火药’也不是说是有其他的非法的目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主观恶意上是非常非常小的,而且最终也没有造成人员和财物的损伤或是损害。
杨风申案被媒体报道后,也引发了网友热议。一部分网友认为法院判决缺少温度,并称“照这么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怎么传续后代,这法律是在保护非遗,还是在害非遗?”而认同法院判决的网友则表示,“杨风申被判刑与非遗传承人的身份无关,刑法不能因为他是非遗传承人,就认为他制作火药的行为对他人不会造成危险。”
针对此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昨晚接受了《新闻纵横》值班编辑的采访。何兵认为,此案入刑并无不当,但考虑到当事人的“非遗传承人”身份,和年岁已高的事实,应当在量刑上有所减轻。
何兵:就这个案子来说,(查获)的烟花爆竹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标准,所以定罪应该没有问题。非遗传承人的特殊性在本案中,只是一个量刑的因素,而不是一个定性的因素,因为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的《刑法》规定,75岁以上犯罪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本案中,他的年纪是79岁,已经远远高过75岁,第二个是主观上的恶性其实不重,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应该处以缓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