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云南勇哥团伙被捕完全不知情的赵姐,果然就犯,准备安排手下和勇哥的人进行交易。赵姐住在重庆沙坪坝某小区的11楼。警方在判断她没有其他的逃跑路线后,决定对赵姐入户实施强行抓捕。可是,就在侦查员悄悄上楼后,警方突然发现,可能暴露了。
原来,狡猾的赵姐早就在自家门外装了监控设备,警方在门外的部署已经被其发现。这时警方发现,赵姐已经切断了她和下线的联系。专案组决定,立刻破门而入。但当警方进入赵姐家后,发现此时的赵姐已有准备,坐在阳台上,一只脚搭在窗外,并威胁说,自己已经服毒。
就在窗台下方的地面,已经散落了一地的药片。此时,赵姐手中还拿着药瓶盖。就在警方试图劝说她不要再负隅顽抗的时候,没想到,赵姐做了个让所有侦查员意外的举动。事发突然,侦查员趁赵姐抬头闭眼的瞬间,迅速从两边左右包抄,一把拉住赵姐,从窗台上把她拽下来,迅速带到医院救治。
至此,昆明铁路公安局开远公安处历时190余天,终于侦破了这起利用未成年少女内衣藏毒,贩卖、运输毒品案。但38名涉案成员中有22人都是未成年的少女。有的不满18岁,有的甚至还不满16岁。等待她们的,又会是什么呢?
我国《刑法》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运毒,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女孩中的一部分人,将面临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不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按规定免于刑事处罚,但要根据犯罪事实的程度,可能面临被政府有关机构收容、收养。
近些年,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的涉毒犯罪,一直是我们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实施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直接入刑。同时明确,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和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行为,为从严、加重处罚情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我们的每一个家庭、学校,都真正负起教育责任,与司法机关一起,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毒墙,让他们远离毒品,健康快乐地成长。
《“早熟”的少女》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6月28日20:00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