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水有电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奢侈,每晚我都睡在砖碴碴上,外面下着很大的雪。想家的日子,身体经受的苦难早已麻木,心理上的压力与痛苦才是真的无法忍受。”
有一次,他睡在废墟里,身上仅有十几元钱被几个小混混搜刮走了。“没办法,哪怕路上碰到车撞到我了,也不敢报警,自己还得跑得快。永远都是缩头乌龟。”
自首是对负疚的交代
尽管想家,黄某说他不敢回来,也没脸回来。
离开的那一天,离黄某孩子出生只有一周。离开后的第二年,黄某父亲去世,他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如今,黄某终于回家,可是,原来的那个家,已经没了。
黄某曾在朋友处打听得知,妻子生下女儿后住在邵阳。从孩子出生到现在,17年,黄某从未见过女儿,只是听说长得很像他。
对于女儿,黄某最为愧疚,“别人问我女儿,你的爸爸呢?她说,我没有爸爸。”黄某哭了。“我对不起她,这种缺失我还不了,她越大我越怕,因为亏欠她的就会越多。”
“我已经是个罪人了,在不影响她的情况下,我还是希望能找个合适的机会见她。”黄某告诉记者,他不敢去想,女儿能不能原谅他,也不知道能为女儿做什么。至少,他认为自首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
他说,当走进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刻,他的心才真正落了地。
检察官:有良好悔罪表现遂取保候审
天心区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蒋曦对记者说,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黄某身为国有企业的保卫科干事,因为一时贪念,伙同他人利用保管公司财物的职务便利,窃取公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考虑到黄某系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归案后将贪污的20万元全额退还,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故其归案后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因为一时贪念,17年的大好青春就此荒废,从此妻儿异地,不能相见,不禁令人唏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再远,逃得再久,终究要面对法律的惩罚。
法制周报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樊豪 通讯员 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