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市民说,这种婚闹已经变味了。但在陕西,还有把新郎新娘都绑到树上那种,“我还见过把男方的父母,特别是父亲,戴一个帽子,绑着,敲着锣鼓游街,这都啥年代了,还做这种事情。”
律师说法
两名男子涉嫌强制猥亵
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却因为不恰当的行为变得让人有些反感。现实生活中,因为婚闹太出格,让喜事变“悲剧”的事件屡屡发生,做得太过分,有时便会触及法律。
昨日,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视频中两名男子已经涉嫌对该名女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事人一定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尽可能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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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地曾出现变味婚闹
婚闹本是中国传统婚礼习俗,比如人们常会说起的闹洞房就是婚闹的形式之一。但是,很多离奇的婚闹形式,有的甚至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破坏婚礼的温馨美好。各种婚闹不断出现在新闻中,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闹出了官司,闹出了人命。
案例一
伴娘在阎良被“揩油”后选择报警
2008年1月,西安女孩小谢曾因在阎良当了一次伴娘,结果被几名男宾大肆“揩油”,四五个人抱住她,在她身上乱摸找红包。还把她举起来,再扔到地上。
后来,小谢果断向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报警。
该事件被曝光后,阎良区在婚礼上闹的问题大有改观,最近几年没有再出现过伴娘在婚礼上受辱被打报警事件。但还是有一些人不敢当伴娘伴郎,以致有人在结婚时,找不到闺蜜或同学当伴娘,催生了一种新职业——伴娘出租。
据了解,现在一天一般1000元,大家对租来的伴娘比较客气,反而对伴郎闹得厉害。
案例二
镇坪三小伙闹婚新郎堂兄摔伤残
2016年11月22日,镇坪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结婚“逗祸”引起的官司。
当年2月15日,原告陈嘉和被告李财、邹翔、李松一起参加朋友的婚礼,因原告陈嘉是新郎的堂兄,三被告就商量“整整”陈嘉。陈嘉看到李松和邹翔向他走来,猜他们可能是要“整”自己,于是就奔跑回避,参加婚礼的其他人看到陈嘉跑,就跟在后面追他。结果,陈嘉在跑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摔倒,李财紧跟在陈嘉后面被倒地的陈嘉绊倒。陈嘉受伤后被送至镇坪县医院救治,后经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陈嘉认为自己受伤是李财、邹翔、李松三人的行为导致,他们应对自己因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自己医疗费、住院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6754.91元。
法院按照原、被告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和份额:三被告应对原告所受损失91520.51元,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64064.36元。其中被告李财承担64064.36元中的50%;被告李松、邹翔各承担64064.36元中的25%。
倡议
婚闹请遵守社会公德
从事多年婚庆工作的李先生认为,婚闹和个人素质有很大关系,他建议应该加强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年轻人要加强自律和个人修养。
“有些婚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还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引导和制止”,高瑾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出台一些规范措施,最有效的应该是社区出面进行宣传教育。此外,参与者应该加强自我约束,不要做不道德的事情。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