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深化务实合作。中方和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为此发挥重要平台作用。中方倡议逐步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制度性安排,支持建立地方合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合作。
第四,拉紧人文纽带。中方愿同各方继续做好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运行工作,办好青年交流营、中小学生夏令营,并主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启动实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合作计划”。中方倡议建立媒体合作机制,将主办本组织首届媒体峰会。
第五,坚持开放包容。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其他国家开展合作,赞成本组织继续扩大同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交流。
习近平强调,中方将接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并于2018年6月举办峰会,将认真履职尽责,同各方携手创造本组织更加光明的未来。
与会领导人一致同意,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将促进本组织发展、提升本组织潜力。应该以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不冲突、不对抗、遵循国际法准则以及平等和不可分割安全、兼顾彼此利益等原则为基础,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及各自利益的多极世界格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领导人重申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加大相互支持彼此维护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的努力,共同为巩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作出贡献。将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主张在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采取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地区冲突是唯一选择,不能容许以牺牲他国安全为代价维护自身安全。
领导人欢迎“一带一路”倡议,高度评价今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支持落实有关共识,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支持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本地区互联互通能力,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环保、科技、卫生、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合作。
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阿斯塔纳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关于完成接收印度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程序并给予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决议》、《关于完成接收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程序并给予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决议》、《关于给予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会费比例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报告〉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16年工作的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地区反恐怖机构代表条例〉的决议》等。
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会议后,习近平出席纳扎尔巴耶夫为出席会议的各国领导人以及国际和地区组织负责人举行的宴会。
当晚,习近平同纳扎尔巴耶夫等各国领导人共同出席阿斯塔纳专项世博会开幕式并观看焰火表演。
开幕式前,习近平同出席开幕式的各代表团团长集体参观阿斯塔纳专项世博会哈萨克斯坦国家馆“光明世界”。
王沪宁、栗战书、杨洁篪等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