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当年为什么宁愿把遗产交给信托基金?
任汇丰国际信托的主管提及,梅艳芳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交给梅母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败光﹕「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要做乞儿!」
而这与梅艳芳的生前好友陈法蓉所说也不谋而合。
每月支付梅母数万生活费,足以保证她的日常生活,梅姑的设想是好的,却没想到梅母一定要争得全部遗产。
梅妈每年大约花费400万元,她有生之年用尽遗产机会微小,之所以争夺遗产,就是和樊胜美父母异曲同工的「女儿就是赚钱工具,赚的钱都是我和儿子的」思想在作祟。
从小梅艳芳就生活在极度重男轻女的环境下,父亲早逝,母亲经营一家歌舞厅,她5岁就开始登台演出贴补家用。
她和姐姐梅爱芳上到中学便辍学赚钱供哥哥们读书,因此梅艳芳特别羡慕读书人,还设立教育基金资助外甥侄女上大学。
后来梅艳芳出道走红,梅母和哥哥就开始了「吸血」生涯。
《欢乐颂》里樊胜美的妈妈要女儿给哥哥买房子,而梅母不仅要梅艳芳买物业给她养老,还索要高额生活费,能养活三个家庭的生活费大半被贴补给了儿子。
梅启明向妹妹索要200万做生意,但仅一年就因为经营不善破产,还欠下了不少债务,这个烂摊子又是梅艳芳出面收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