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回忆说,大约在2016年1月5日,他一个也是做POS机套现业务的浙江朋友老白问他,有没有能够“秒到”的(即时到账)POS机,小民说自己手里就有。老白十分兴奋,随即介绍他认识了周姐。经过周姐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张磊的男子,以及一个外号叫“大个”的东北男子。
“张磊”和“大个”对小民说,他们手里有一些“料”(银行卡磁轨信息),这些银行卡上的钱都是贪官受贿的黑钱,想用小民的POS机套现,并承诺说,事成后,给小民20%的好处费,小民当即同意。一周后,小民将其济南金桥国际大厦写字楼的办公室钥匙、POS机收单账户的银行卡、网银U盾,以及另外一张银行卡、U盾交给了张磊、“大个”以及周姐。
155.3万黑钱层层分转到全国各地专案组于是兵分两路,一路通过POS机顺线追踪,一路调查被盗刷资金的去向。老白到案后称其并不知情,也没参与,他只是帮周姐一个忙,至于来刷卡的人是谁,他也一概不知情。民警找到周姐后,她谎称自己不知情,也不知道刷卡人的真实身份。
她说,在2016年1月3日左右,“张磊”突然打电话找她,让她帮忙联系一个能“秒到”(即时到账)的POS机,并称其手里有些卡,刷卡有提成。她说,“张磊”刷完卡后,给了她7.68万元。根据周姐的说法,“张磊”是河北石家庄人,1981年生。不过经过警方查证,并没有查到“张磊”的任何蛛丝马迹。
资金流向调查组民警调取了该台POS机的全部银行流水,发现在该台POS机上,2016年1月13日、14日两天内,共有4张银行卡被盗刷,总涉案金额155.3万元。这155.3万元都进入了POS机关联的刘清账户,随后被全部转至何伟的账户,再往后又转入陈亮账户,后多次转账,被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进行多次分账,最终分别在泰安、枣庄、临沂、邯郸、长春、沈阳、上海、江西余干县等地银行ATM取现。
“料主”黎叔和外甥浮出水面被抓获随后几个月,专案组民警进行技术研判,确定于明有重大作案嫌疑。2016年4月20日,辽宁警方偶然发现并抓获了于明。
于明交代,他与“张磊”是2014年在北京做银行卡套现业务时认识的。2015年12月,“张磊”电话联系他称手头缺钱,想干一票盗刷业务,二人一拍即合。二人伙同“猛子”一起开车到邯郸,找到所谓的“料主”中介——河北邯郸的“小伟”、“阿胖”等人商谈。“小伟”、“阿胖”告知“料”不是问题,由他们联系,但必须找到能即时到账的POS机,双方谈妥分赃比例后,便分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