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每个月领取20万元生活费,直到她百年归老之后,信托基金就会将剩余的钱捐给慈善团体。
去年,梅妈向法庭申请一次性提取5500万港元生活费,被拒;今年再接再厉,继续提出同样要求,申请在现存7500万港元的信托基金资产中,提取7100万港元,再遭法庭拒绝!
她这样做,大家都明白,最终目的是想在自己离开人世之前,将钱全部取出,拿给儿子梅启明。
法官指,梅艳芳的初衷是希望妈妈可以过安稳日子,而梅妈的生活费已经由每月12万增加至20万,根本没有必要一次过提取,认为按月发放才是梅艳芳遗嘱的本意,梅妈必须尊重梅艳芳的安排。
那到底梅妈的13.4万港元债务是怎么欠下来的呢?
正是因为梅妈多年来屡次诉讼,欠下不少诉讼费。
据披露,这次破产申请是由梅妈的前破产信托人提出,因为梅妈在破产令执行期间,不满每个月只有3万港元,状告破产信托人,要求提高生活费,但被法庭拒绝。
梅妈败诉,自然要为前破产信托人支付诉讼费,但她一直拖欠,直至今年1月,她共欠讼费连利息13.4万港元。
在法庭上,梅妈表示愿意偿还款项,并已写好支票,但指自己的银行户口被对方冻结,故未能使用户口内的20多万港元。
梅妈在庭上保持一贯的“金句王”作风,直斥对方:“他们好阴毒,吸血一样将我吸干!”
不过,法官指,梅妈未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户口确有20多万港元且正被冻结,也未能证明是前破产信托人冻结其户口,故最后决定把案件押后至5月17日再审。
到时候,就知道梅妈是不是第二次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