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永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15个工作日之内(最迟8月22日)没有收到东阳市政府对陈军的调查报告,那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起诉东阳市政府。
■ 回放
吴英案始末
2007年2月13日
东阳警方表示,之前多名群众举报,反映吴英及“本色集团”以高利率吸收大量民间资金。东阳警方调查后,发现吴英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遂对“亿万富姐”吴英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8日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
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2年1月18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维持原判。
2012年5月21日
吴英因集资诈骗罪被浙江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6月5日
由东阳市政府曾牵头组成了“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由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担任组长。
2014年7月11日
浙江高院作出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2014年7月23日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对吴英案部分资产,通过网络进行首次拍卖。同日,吴英通过其委托代理人蔺文财向浙江高院和东阳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要求组长陈军回避申请”。
2014年7月26日
东阳市政府针对蔺文财的反映和媒体报道展开调查,确定陈军在吴英案中未涉及受贿问题。
2014年7月30日
东阳市委市政府称,吴永正以及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被东阳市公安局刑拘,二人均涉诬告陷害罪,吴永正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