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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车纠纷产生冲突,男子穷追不舍还用水果刀扎人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9-30 05: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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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行车纠纷产生冲突,一男子穷追不舍还用水果刀扎人

因行车纠纷产生口角,北京丰台男子刘某竟一路开车穷追不舍,并持水果刀刺伤受害人,致其轻伤二级。9月29日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路怒”酿成的故意伤害案。本案未当庭宣判。

因行车纠纷产生冲突,男子穷追不舍还用水果刀扎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2月7日,被告人刘某驾驶车辆行至丰台西峰寺桥洞附近时,与被害人王某因行车纠纷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后被围观群众劝开后,被告人刘某又驾车跟随王某的车到某小学门口,持水果刀将被害人王某左前臂刺伤,构成轻伤二级,现被告人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法庭上,刘某回忆了事发经过:“当天早上,我送孩子上学的路上,路特别窄,我超了前面的车,对方摇下窗户骂人,我们在那里发生了口角,我就开车走了,我看到对方跟在我后面并开灯晃我,我就停下车跟他理论,我先推了他肩膀一下,他也还手,我们厮打在一起,他把我按倒在地,没打我,揪着我脖领子磕在地上,后来经路人劝阻我们分开了。到了前面我想继续找他理论,但他没停,开走了。”

纠纷本可以就此结束,但刘某一时冲动,就追着被害人的车,穷追不舍。“我拿灯晃他,按喇叭示意他停下,但他一直往前开,我就一直追到某小学门口。车上正好放着一把小水果刀,我就拿着小水果刀下车,冲向对方扎了他一下。”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刘某十分后悔。

用水果刀扎伤受害人后,刘某想先行离开,但看到地上有血,就回去找对方协商。“对方说,跟我没什么好说的,我问他报警了没有,他说报警了。”刘某便在现场等待民警来处理,随后民警在刘某车内起获水果刀,并将其带走处理。

案发后,刘某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公诉人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刘某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刘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庭审最终,刘某表示:“我一时冲动,给自己、家人和对方都造成了损失,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冲动的事情了。”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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