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际 社会 文史 经济 滚动

北京一男子住院时遭男护工猥亵!强制猥亵对象包含男性,你知道吗?

​东方网·纵相新闻 2020-12-16 20:43:28
A+ A-

原标题:北京一男子住院时遭男护工猥亵!强制猥亵对象包含男性,你知道吗?

东方网·纵相新闻实习生蒋清怡记者卞英豪

你知道吗?强制猥亵对象同样适用于男性。

12月3日凌晨,北京市民李先生自称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住院期间,遭到一名男护工猥亵,事发后第一时间报了警。目前,嫌疑人韩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北京一男子住院时遭男护工猥亵!强制猥亵对象包含男性,你知道吗?

男子睡梦中疑遭中年男子猥亵

据媒体报道,据当事人李先生回忆,12月2日,其因病入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4层肾病内分泌二科病房。次日凌晨3时许,李先生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摸自己的腿,醒来后发现病床旁站着一名中年男子。

此后,李先生选择报警。中年男子韩某某被带走配合警方调查。12月14日,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向李先生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上写道:"韩某某强制猥亵一案,我局认为存在犯罪事实,现已立案侦查。"

据警方透露,14日,嫌疑人韩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据悉,韩某某是李先生邻床的患者在医院内聘请的护工。其趁李先生睡着时实施了猥亵行为,并弄伤了李先生。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李先生被临床诊断为"包皮系带撕裂伤",院方对其已进行局部清洗包扎和换药。

在接受匿名采访时,李先生表示,自己做梦也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自从遭遇此事后,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障碍,心情抑郁,也不敢告诉家人。对此,他表示希望院方和护工公司能为其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并赔偿合理损失。

12月14日,院方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涉事护工属于第三方护工公司聘用的员工,相关监管责任亦属于第三方公司。此前院方曾协调护工公司向李先生道歉,并由护工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但目前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涉事护工已被辞退,并联系警方对现有护工的案底再次梳理,将存在违法前科和案底的护工全部清退。

北京一男子住院时遭男护工猥亵!强制猥亵对象包含男性,你知道吗?

强制猥亵的对象已包括了男性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所涉及的"强制猥亵罪"曾经历了多年的修正与演变。

此前,我国法律关于强制猥亵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不满14岁)。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刑法》第237条中关于强制猥亵罪的表述从"猥亵妇女"修订为"猥亵他人"。而"他人"既包括妇女和儿童,也包括了14岁以上的男性。

事实上,相关修正案生效后,男性也已被纳入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围之内。然而,当前男性受到性侵害的事件较少受到关注。近年来,各地有多起针对男性实施猥亵行为的案件进行了宣判,大多性质较为恶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依旧只适用于女性。有关男性的性侵犯一般只适用于"强制猥亵"等罪名。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