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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东方网·纵相新闻 2019-11-12 13: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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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贾天荣管竞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正在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审议中应该会讨论到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问题。对于依法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建议设置专门学校予以矫正。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11月10日,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学。

11月10日晚,刚迎来立冬节气的北京寒意渐浓,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中心第一报告厅里却气氛热烈,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正在这里开讲。按照安排,这是继北京大学首讲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张军的第二讲。

首席大检察官这次讲座的主题依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与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对司法人员来说是政治责任和客观需要;对同学们来说是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司法制度乃至将来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国重任的必修课。”张军表示。

张军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全党全社会甚至全世界范围内都引起热烈反响。这次全会,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在专题报告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张军旁征博引,一一回应,报告厅里不断响起掌声。

互动现场,一位2019级法律硕士一口气提了关于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如何破解行政诉讼执行难、能否扩大法律援助主体范围三个问题。

张军表示,正在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审议中应该会讨论到要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个问题。对于依法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建议设置专门学校予以矫正。破解行政诉讼执行难,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课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援助队伍应该越来越专业化,而不应该来源更加宽泛,司法机关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让老百姓能得到较全面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学院学生则可以通过实习,切实接触办案实际。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近日,两起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0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未满14周岁的男孩蔡某将一名年仅10岁的女童杀害,因蔡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目前被收容教养。10月24日,四川省仁寿县一名15岁中学生用疑似砖头的硬物从背后猛击老师,致老师受伤倒地不起。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这是继2006年和2012年之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三次“大修”。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受到影响?”一位大三本科生提问。

张军回答,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反贪职能转隶以后不仅没有影响检察职能的充分行使,反而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新的可能和更好条件,检察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由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与批捕起诉分开,更有利于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依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检察长回应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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