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苏大强?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 网友吵翻

2019-04-26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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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网友:苏大强你醒醒啊!

8旬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保姆,称“孩子工作忙,保姆24小时照顾我”。近日,苏州年近8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

这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值在120万元左右。

保姆在贾老伯家干了六七年。据媒体报道,贾老伯称,几年前自己的老伴生病卧床,保姆就开始照顾她的吃喝拉撒睡,始终任劳任怨、贴心照顾。老伴过世后,保姆又每天24小时在他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而自己的一双儿女要么在外地,要么忙于工作或家庭,顾不上他。

“所以,我就决定将我的那一份房产赠送给她。”贾老伯说,自己年事已高,除了这套住房,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回报。

中华遗嘱库预约员接受“梨视频”采访时表示,贾老伯的子女目前不知道这一情况,立遗嘱时,只需要立遗嘱的人过来,继承人没有必要过来。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们称贾老伯为“现实版苏大强”。电视剧《都挺好》中,苏大强对自家保姆蔡根花十分满意,不仅决定与保姆结婚,还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现实版苏大强?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 网友吵翻

对此,不少网友给出自己的观点,多数人认为此举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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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社会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不少媒体都曾报道过类似事件:

房产不给独生女给保姆

40多岁的寇华(化名)在郑家当了近20年保姆。在郑哲(化名)的妻子在世时,她就在郑家帮忙。1995年底郑妻去世,郑哲生病住院。寇华说,当时郑哲的女儿郑小丽把家里存折拿走,父女俩的关系恶化,此后是她一直与郑哲共同生活、照顾老人。

1998年1月,郑哲购买了一套房屋。5个月后,70多岁的郑哲作为遗嘱人,与抚养人寇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寇华到我家后,一直是花我父亲的离休金,我父亲对外说把寇华当女儿,还出钱供她读大专。”郑小丽说,父亲有时也会骑电动三轮车到她单位见面聊天,但从没提过协议的事。而她也没给过父亲赡养费,因为父亲每月有8000元工资。

2014年5月,郑哲又留下一份代书遗嘱,称房屋及家中所有财物都归寇华继承所有等。遗嘱上有郑哲的签字与两名见证人签字。郑哲后因身体不佳入院治疗,出院时郑小丽将父亲接到自家生活,从此拒绝寇华照顾老人。

寇华以无法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为由告到法院。2014年8月第一次开庭时,80多岁的郑哲到庭,认可自己签过遗赠扶养协议。但郑小丽对协议和遗嘱不予认可,认为她是郑哲唯一子女,且对郑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涉案房屋应归她继承。但官司还没打完,一个多月后老人就去世了。

一审法院认为,寇华长期陪伴在郑哲身边照顾其衣食住行,陪同其看病治疗,并且让其晚年精神状态较佳,已经基本履行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房屋应该由寇华继承。考虑郑小丽赡养郑哲数月并处理丧葬事宜,法院酌定寇华给付郑小丽补偿款8万元。

讨论:

子女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是事情的关键。

由保姆照顾老人终老,不仅折射出空巢老人缺少社会化照料的现象,同时也反映出很多老人的子女未尽到养老义务:一方面是保姆在老人身边殷勤照顾,另一方面是亲生子女长期不回家探望,对老人情况不闻不问。而非亲非故的保姆为老人辛苦付出,照顾他们几年甚至十几年,实际上履行了子女本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北晚新视觉)

责任编辑:王波 CN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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