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这名男老师姓谢,24岁,菏泽成武人,是济南大学西校区的一名在校大学生。“2017年3月底,谢某在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期间,利用午休给学生揉肚子的机会故意抚摸受害人(女,6岁)阴部,并让其吮吸自己的拇指和食指以求获得快感。”决定书显示,警方认定谢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并依法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拘留期限为4月18日至5月3日。
涉事培训中心被教育局降级整改
王女士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猥亵事件发生后,她就去了当事的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希望学校能给一个说法,并赔偿自己和孩子3万元钱。不过,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只同意赔偿一万元钱。“我们给孩子交的幼儿园费用就5000元呢,孩子在你这里受到伤害你就赔偿一万?”
培训中心的态度让王女士很失望,为了帮女儿讨个公道,4月底,她又来到了培训中心的主管部门——历下区教育局。在教育局,王女士向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出示了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周后,历下区教育局答复了王女士对涉事培训中心的处理结果,即降级整改。
“听说这个培训中心刚被评上四星,现在降了一级他们还是能继续招生办学,那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猥亵事件?”王女士表示,她希望教育局能给予涉事培新中心停止办学限期整改的处罚,而不是轻描淡写地降级。
由于涉事男老师是济南大学的一名大四在校生,为了知道学校方面如何处理这名男生,5月6日,王女士来到济南大学西校区讨说法。学工处的一名负责人根据处罚决定书查出涉事男生为该校声乐系的大四学生。两周后,学工处相关负责人电话回复王女士,称给予了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
济南大学:给予当事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5月18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了位于羊头峪东沟街的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中心,这是一所民办的幼升小学前班,有几十名即将升入小学的幼儿。据培训中心的一名吕姓副校长介绍,涉事男老师是今年3月应聘来实习的,之所以安排男老师看管女生午休,是因为有个小男生比较调皮,午休时扰得其他孩子没办法睡,所以安排个男老师和两个女老师一起看管,希望能起到约束作用。“男老师只看管几十分钟,不超过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是女老师负责看管学生。”
就孩子在培训中心遭老师猥亵的事情,王女士认为培训中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培训中心赔偿三万元,并进行书面道歉。但培训中心一名吕姓老师表示,最多拿出一万元慰问金来表示安抚,至于是否有责任需要走司法程序界定。“绝不接受她说的赔偿三万块钱,我们可以头口道歉来安抚家长的情绪,但我们是严格按照规定行事,出现这样的事儿对我们校方也有伤害。”该老师表示。
18日下午,记者与王女士来到涉事男老师所在的济南大学西校区。济南大学学生管理科的一名负责老师表示,校方对该男子的处分是完全根据济南大学的学生处分违纪条例进行的,“处分条例里第二章里写着,被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我们给学生留校察看处分,主要是出于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首先要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秉持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来处理这个事情的,我们给予这个处分,也是从以人为本方面出发的。”
“这个学生还有20多天就毕业了,难道学校就只对他留校察看这20多天?”王女士说,她认为校方对涉事男生的处罚太轻了,因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不开除学籍他就能拿到毕业证,以后还可能当老师,以后还会有其他孩子被猥亵。”王女士表示,她对山东省青少年素质培训中心和济南大学给予的答复并不满意,自己将上诉,维护权益。
原标题:济南一大四男生实习期间猥亵6岁女童 涉事培训中心:已开除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