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所有人认为案件可能会就此搁置时,陈某交代的一个细节引起了专案组负责人的注意。
原来,假药犯为了销售假药,手中往往握有一份从网络上买来的潜在购买客户名单,这个名单被视为赚钱的“生命线”。“杨经理”曾和陈某共同用过一个名单,互相介绍过不少生意。专案组经过研判认定“杨经理”一定是发现同伙出事,提前跑路了。
“对方一定会等事情过去,判定安全了,再重操旧业、故技重施,在某个地方重新按照名单作案。”专案组决定从掌握的客户名单入手,盯紧快递单。
2015年5月,警方在前期掌握的客户快递中又再次发现了“风湿骨痛胶囊”、“风湿圣药”以及神秘的“杨经理”踪迹。发货方在北京某小区,同样采取物流发货,快递代收货款的方式。当天夜里,专案组远赴北京并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发货地点。
第二天凌晨,在朝阳区某小区1403室,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湖北籍男子罗敏、罗二宝、徐美秀被当场抓获,现场没收了假药胶囊铝板5000多个,已包装假药7125盒,未贴标假药3320盒以及数千个包装盒,售假手机、电话3部以及伪造的批准文号资料若干。
一条龙运作的“假药销售”
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罗敏、罗二宝、徐美秀被洪泽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批准逮捕。面对检察官,罗敏交代了自己伙同弟弟罗二宝,婶婶徐美秀以编造的“北京协和医学院附属风湿骨病康复中心”名义,冒用他人批准文号,自行生产所谓“风湿骨痛胶囊”等药品,通过北京某网络公司违规发出虚假宣传,采取快递物流发货,并代收货款等方式,向北京、湖北、江苏等地数千名患者销售假药的事实。
“这个案件特别之处在于,售假分子利用网络发出虚假广告,并通过快递物流等手段发货,货款也由快递公司代收,犯罪手段比较隐蔽。”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据了解,罗敏等人用于支付网络公司的广告费就达200余万,而通过北京、武汉的3家快递代收货款竟然高达530万之多。
“目前,售假分子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方式制售假药现象特别突出,互联网交易法规的不健全,物流公司未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等,都是造成此类犯罪高发、猖獗的重要原因,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广告审核、发布及运输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群众在购买药品时也应尽量从正规药店等渠道购药,切实提升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总结到。
原标题:团伙利用快递代销假药收款530万 支付广告费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