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行政拘留 女子被转为社区戒毒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谢某已被行政拘留,而韩某因为处在哺乳期被送回三原县转为社区戒毒。
昨日,三原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根据戒毒相关法律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实行动态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其中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社区戒毒主要是以教育、劝诫为主。”该工作人员说,“对于韩某这种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的一般方法就是为其手机安装定位软件,对其进行监控,并要求她定期到社区戒毒部门做尿检。社区在帮助其戒毒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帮其回归社会。而对于其哺乳期的孩子,社区戒毒部门虽然没有强制措施要求其不能给孩子喂食母乳,但是会尽可能劝阻。若对方实在无力承担婴儿的奶粉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为其提供物质帮助。”
相关法规
我国戒毒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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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桶藏毒 男子被刑拘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咸阳一毒贩为方便运输毒品,将毒品伪装成方便面,通过网约车从四川运回咸阳,但最终他还是被缉毒民警抓获,缴获毒品200多克。
2016年10月中旬,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东风刑警中队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有一名姓曾的毒贩将从四川成都购买大量毒品返回咸阳出售。民警对曾某全程监控发现,曾某从不和别人发短信或打电话。返回咸阳后,他居住在迎宾大道某招待所内,每次外出都乘坐不同车辆,行动轨迹十分隐蔽。
10月17日,警方发现曾某和一名吸毒人员接触,民警将这名吸毒人员抓获。通过该吸毒男子提供线索,又将曾某抓获。在曾某入住的房间内,民警发现电脑桌上有一个纸杯装有三四十克冰毒,桌上的一个桶装方便面有点异常,将面桶底部割开,发现175克毒品。
据曾某交代,他无论是去外地购买毒品,还是在咸阳出售毒品,都会选择乘坐网约车,这样出行不仅方便,而且通过车辆的变换对其行动轨迹也是一个掩护。目前,曾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女子哺乳期仍吸毒 4个月大女儿恐成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