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辅警在拍摄“车震”
事发后,当地坊间有说法称,视频从拍摄到泄露长达一年时间,缘于巡特警大队人员拍摄视频后多次敲诈“车震”男子共32800元。而最后一次敲诈不成,随即公开视频。
针对敲诈一说,当地传出多种版本,一是涉及警方多次敲诈“车震”男子,二是拍摄视频后,当时罚款2万,事后又找当事人多次索要共1万余元。
对此,张延新向“北京时间”表示,如果想了解情况,需与公安局办公室联系。
“北京时间”随后向馆陶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李雪峰求证,对方未予回应。
盘查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邯郸市公安局早前通报称,视频系巡特警队员在309国道巡逻时,发现路边停有一辆白色轿车,辅警王某斌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录像。
不过,“北京时间”发现,网传视频显示,参与盘查人员至少3至4人,其中“王某斌擅自录像”疑似是职务行为。
视频中显示,盘查人员分工相对明确,有人取证、有人要求车震男女下车配合执法、有人负责带人。
“北京时间”了解到,辅警又名辅助警察。职责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而馆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32名工作人员,在编警察仅有4至5人。
此外,警方通报称,车震视频系个人私自拍摄并外泄。
“北京时间”发现,公安部明文规定,在警务执法过程中,应严格使用执法记录仪,并要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统一的物证、书证保管中心。《证据规则》中明确提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手机视频也可作为有效证据。
当地有警方人士认为,视频之所以能外泄,是由于辅警王某斌手机取证后,未将证据交由单位保管。
那么,此次盘查,有无正式警察带队?视频外泄,单位是否负有失职责任?馆陶警方至今未予回应。
北京时间原创李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