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19日,公安机关在其女友就读的大学校园内,将他第二次抓获。被第二次抓获后的李红涛内心十分平静。在昆明市收容收审所,他向经办人员交代了所有犯罪经过,不光是诈骗的部分,还把如何出逃,盗窃汽车的事情,也都交代了。
可面对如此“坦率”、“诚实”的罪犯,经办是持怀疑态度的,并开始暗中调查。李红涛在收审所里一熬就是四五个月,他说:“提审我时,我告诉他们尽快处理我。三个月不办掉的话,我可能还会脱逃的。”
经办们不相信李红涛的威胁,对他的话一笑了之,可是却深深刺激了李红涛。为了赌气,李红涛再次选择逃跑。为了顺利脱逃,李红涛策划了一套周密的计划,并策动另两名在押犯。三人花了几天,用自制的工具挖通监所墙壁。那晚,墙壁打通了,李红涛躲过了值班干警,但他的另外两名同伙却没有这么幸运。
1992年11月16日,李红涛逃出了昆明市收容收审所。连夜跑到圆通山附近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经办案子的警察打电话证明自己的胜利。挂上电话,李红涛乘火车到了柳州,继续亡命生涯。这一回,他盯上了一辆标致牌轿车,也成功得手了。李红涛漫无目的地开车在柳州四处逃窜。
1992年12月8日,李红涛被公安机关第三次抓获。
在逃亡中,唯一能让李红涛全神贯注的就是发明“无刷电机”的构想。他是学无线电的,对于机械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第三次被捕后,在柳州关押了一段时间。1993年2月,李红涛被押解回昆明市第一看守所。1993年4月26日,李红涛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在昆明第一看守所等待判决期间,李红涛不厌其烦地向管教民警谈起他做实验的要求。最后,所里领导经认真研究,冒着风险同意了他的要求。看守所特地为李红涛提供了一间监舍做实验,从此,他便开始潜心实验。可实验条件简陋,“无刷电机”始终没有运转起来。就在此时,1993年11月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红涛下达了一审判决,以诈骗罪、逃脱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李红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意外结局发明“神器”改判死缓他完成兴趣到自我救赎
接到死刑判决书是李红涛预料之中的事情,李红涛也感到自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的边缘。就在这时,奇迹出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的领导经反复研究,同意他进行第二次实验。在第二次实验期间,1993年12月,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红涛的死刑,执行通知书下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