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美国不少州都规定,如果第三者以诱惑、离间与通奸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疏远,甚至夫妻关系解体,受害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予以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王宝强离婚这件事发生在美国,马蓉婚内出轨不但是犯罪,而且王宝强可以据此不用给马蓉一分钱赡养费,甚至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因为马蓉婚内出轨,法官有很大可能把抚养权判给王宝强。
所以说,婚内出轨,无论中国美国,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在美国更是犯罪!所以,不要再说马蓉出轨只是“道德问题”。
还有人认为马蓉早就不爱王宝强了,所以才出轨找真爱,还用了恩格斯的一句话“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
我真的觉得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说这种话,太欺负人了。
从目前公布出来的情况看,王宝强从来没有认为他和马蓉之间的婚姻没有爱情,结婚后他一直各种高调秀恩爱,一会儿给马蓉买戒指,一会儿又在戛纳高调示爱。显然,在王宝强这边来说,他肯定是深爱自己妻子的。
从事发后网友晒出来的各种证据看,真正没有爱情的肯定不是王宝强。
所以,真正在维持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的绝不是王宝强。
拿恩格斯的话去讽刺王宝强,纯属有病。
最恶毒的一种说法是王宝强凌晨发离婚声明是“晒裤裆”。
我真的不明白说这种话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还口口声声“道德审判”“像古代的休书”。
现在婚内出轨的是马蓉,不是王宝强;经过我上面的科普,相信大家也明白,无论中美,婚内出轨都是违法行为。王宝强的离婚声明没有任何问题,相反,我觉得他已经非常克制了。
是,王宝强没啥子学历,马蓉是大学生;王宝强农村出来的,马蓉是城里的孩子;是,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看上去是不匹配。
但是,请搞清楚,不是王宝强拿刀逼着姑娘嫁的;姑娘也不是因为家里谁谁谁生了重病被迫嫁给王宝强的。
如果对婚姻不满,可以离婚;如果对王宝强没有爱意了,可以离婚;如果爱上其他人了,可以离婚;中国没有规定嫁给明星后不准离婚啊。
这一切统统都只是离婚的理由,不是出轨的理由。
王宝强这种发现自己妻子出轨后,立刻发表声明,决绝表明不将就的,我很欣赏。
说真的,这点王宝强比起宽容自己老公出轨的谁谁谁,强太多了!
这个世界就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低了,所以才那么多人堂而皇之把婚内出轨当成“道德瑕疵”。
我最后再说一次:婚内出轨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美国是犯罪行为!
在没有新的证据披露之前,我站在王宝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