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因为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也一直没有上户。一家人也讨论过孩子上户问题,周正洪的父母希望上在其他人户口上,就不用交罚款,但她没有同意。“直到我住院期间,他们才去交了罚款,给孩子上了户口。”
患病住院
女方身患尿毒症希望男方承担部分医疗费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罗丹家,躺在床上的罗丹,手上和腿上都有透析留下的痕迹。罗丹介绍,今年4月,她独自回到三台老家,并找到一份工作。但5月初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诊断为尿毒症,随后在绵阳市住院治疗。
“我父母都在新疆打工,住院后妈妈从新疆赶回来,他(周正洪)才到绵阳医院,身上只带了1000元,陪我两天,留下700元就回泸州了。”说到这里,罗丹流下了眼泪,站在一旁的父亲罗先昆也显得非常无奈。
5月底罗丹出院,总共花去医疗费10000多元,全是罗丹的二姐给的。7月10日,罗丹因肾衰竭引发心衰竭,再次入院抢救。
“回绵阳之前,我给周正洪的父亲打电话,希望他们能到绵阳一起商量如何治疗,但他们一直没有过来。7月20日,我又打电话,他直接告诉我,给20000元钱,然后双方断绝一切关系。”罗先昆说,这次通话没敢告诉罗丹,希望她能安心治疗。第二天罗丹知道了父亲打电话一事,明确表态不会答应(给2万断绝关系)。
专家说法
法律上不保护道德上应帮助
那么,罗丹和周正洪之间,现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罗丹的治疗费用,周正洪是否应该承担呢?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婚姻法已经不保护事实婚姻,而两人又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因此,两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也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则认为,罗丹和周正洪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而非法同居关系人之间是否有扶助义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一方所患疾病与另一方有关系,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费用。
绵阳师范学院社会学家蒋洪老师指出,从中国农村传统观念上讲,办了婚宴就成了夫妻,而且罗丹和周正洪还育有一小孩,在传统观念中,罗丹和周正洪早已是一家人,都是家中的一分子。一日夫妻百日恩,两人应该互相帮助,在罗丹患重症时,周正洪一家应该从道德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