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疑凶家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金50余万元,那么被害者家属能否从这笔钱中获得相应的赔偿呢?双方在案发后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呢?□东方今报记者张定有通讯员程海舟冯云虎
杀人之后疑凶遇车祸身亡
“快报警啊,杀人了!”2014年12月6日凌晨4点多钟,一阵喊叫声打破了黑夜的寂静。很快,警察赶到现场,经勘查,死者为内乡县城关镇一废品收购站老板王某阳。在废品收购站的大门外,找到了一个带血的酒瓶、一把带血菜刀和一辆两轮摩托车。
就在警察勘查杀人现场的时候,凌晨4时50分左右,在离该废品收购站不远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一辆重型半挂车撞死在路上,肇事车趁着夜色急驰而去。经对死者辨认,是该废品收购站职工王某银。
深更半夜,王某银为什么出现在路上?
观看废品收购站院内的监控视频后警方发现,凌晨3时58分,一个男子趁着夜色,进入王某阳的房内。七八分钟后,该男子从房里走了出来。酒瓶、菜刀上的血迹经鉴定,与王某阳的血型吻合。又对王某银裤腿上的血迹进行鉴定,也与王某阳的血型吻合。凶案现场那辆两轮摩托车,也是王某银的。据此,警方认定,王某银是杀死王某阳的犯罪嫌疑人。
是谁驾车撞死了王某银?内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查找肇事车辆时,12月9日,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的杨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该大队投案。
疑凶家属获赔50余万元
原来,杨某就是肇事的货车司机。6日凌晨4时46分,杨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不慎撞死了王某银。经认定,杨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2016年2月3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故发生后,王某银的家人将司机杨某和他所在的物流公司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90361元。最终,法院判决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付王某银母亲马某、妻子王婵各项损失共计541234.8元,其中死亡赔偿金447960.6元。
赔偿款被害者可有份?
内乡县公安局认定,王某银是王某阳受害致死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银因交通事故死亡,该案已做撤销处理。但是,被害者王某阳的家人,将王某银的母亲马某、岳母孙某等4人起诉到法院。
王某阳父亲认为,交通事故赔偿案已审理终结,马某等人得到交通事故赔偿50余万元。他们在与马某等人为杀人案赔偿协商时,马某等人认可,其应得的赔偿款归王某阳的家属所有,并签下了赔偿协议。据此,王某阳家属提出要求,马某等人应支付他们赔偿款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