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国喂鱼被捕游客被罚184元后已回国)

周鸿治提供的其他人在喂鱼的照片
当事游客称,没说过自己是旅游公司负责人,也没人提醒不能喂鱼。旅行社则表示事先已告知。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一名中国四川游客因在泰国鸡蛋岛上擅自拿食物喂鱼被捕,该游客有可能面临至多1年监禁或不少于1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84万元)罚款。该报道随后引发广泛关注。
6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该游客确实来自四川,系宜宾人,在被当地罚款1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84元)后,已于5月29日凌晨回国。
对于被罚以及由此引发的舆论广泛关注一事,该游客认为很冤,“根本没人提醒不能喂鱼”,此外,他反复强调,“并非故意给中国人抹黑”。
旅行社:
身份系普通游客事先已告知不能喂鱼
6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辗转求证了解到,当事游客周宏志(实为周鸿治)是宜宾市高县人,在当地罗场镇上经营某品牌摩托车生意。这次泰国之旅,也是该品牌摩托车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根据周鸿治提供的电话,记者与组织此次旅游的相关负责人宁女士取得联系,“我们一起约起出去耍的,共30多人,在成都一家旅行社报的名。”她表示,当时有几百个人在海边喂鱼。“他运气比较撇,那么多人刚好就照到他正面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周鸿治等人所在旅游团的负责人欧某。欧某介绍,“出发时,我们领队和导游上车就给他们说了(不能喂鱼)的。”并且周鸿治的身份并不是被媒体所报道的“中国某旅游公司负责人”,只是一名普通的游客。“(他)不是旅行社的,他乱说的。”
对此,周鸿治则表示,自己并没说过是“中国某旅游公司负责人”这样的话。
进展:
进警局上法庭被罚一千泰铢已回国
欧某称,5月25日事发后,周鸿治就被带到了当地警察局。“做完笔录他本来是要被关起来的,和我们合作的旅游公司支付了10万泰铢的保释金后,就不用被关了。”欧某说,到后面开庭的时候,他又才去了一天,最后判他交纳一千泰铢(约合人民币184元)的罚款。事情处理完毕后,十万泰铢保释金也已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