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王某的一份供述,内容是当天他喝完酒,“踩踩点”,看哪个金店好抢,并称同年2月就有抢劫想法,但未实施。供述中,王某称,2007年、2008年间,他赌博输了四五十万元,孩子还要上学,经济压力较大。此外,王某就职的水产公司也报过案,称王某侵占了客户的货款六七万元,还有部分货物。后单位对其侵占行为予以谅解,不再追究。
公诉人宣读的司法鉴定显示,王某无精神病,作案时属普通醉酒状态,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辩护律师张晓敏提出几点意见,包括职务侵占的证据不足,对精神鉴定书持保留意见,王某关于抢劫的5份供述中只有一份承认“踩点”。张晓敏认为,王某并非预谋,而是临时起意。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王某妻子的证言,证明王某因赌博受到追债,精神异常,经常焦虑。
公诉人:骑自行车抢劫像笑话
但司法鉴定显示其无精神病
公诉人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有犯罪未遂等情节,建议法庭判处其11年至13年有期徒刑。
“量刑建议有点长了”,听完公诉人意见,王某再次强调,自己并没有预谋。
“单人去繁华的东大街抢劫金店,骑的是自行车,如果说是预谋有悖常理”,辩护律师说,网上有评论对王某冠以“史上最笨贼”,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有过策划、预谋逃跑路线等。对于王某的犯罪事实,律师并未否认,他认为,王某被他人引诱赌博,才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其主观恶性较小且属初犯,数次供述也比较稳定,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对于是否预谋,公诉人说,除了被抓获后的供述外,同年7月也有供述提到了“踩点”。公诉人也认为,骑自行车抢劫确实像一个笑话,因此,检察机关对此案也很谨慎,但司法鉴定显示王某并无精神病,只是普通醉酒,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在最后陈述时,王某说,当他感觉到有威胁或者有人跟踪时才会做出异常举动,才会戴帽子、口罩、墨镜等。“我有罪,无可否认,我希望法庭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王某被带离法庭。该案将择日宣判。华商报记者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