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监部门的沟通下,昨天下午2点,记者陪同陈女士再次来到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希望查看当初的贷款资料。前前后后历经了近1小时的等待,接待人员几番变化后,江北支行派了一位工作人员,又把我们带到了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几位工作人员首先拿出了一份贷款的流水。从流水单据来看,可以确认,小金就是贷款的实际使用人。从开卡当天开始,贷款的钱就转到了小金的卡上。之后的帐目,大部分都是小金的账户。
工作人员说,这些操作都是手机银行,绑定的号码就是152的号码。这个号码现在已经无人接听。陈女士说,这是小金母亲的曾用号码。
情况都搞清了。陈女士很关注,银行有没有责任?下一步会怎么做?
工作人员表示,这笔贷款,是手机银行确认的。贷款申请,材料当然要审核。这里面也牵涉两种情况,一种是提供身份证,银行给予一定的额度。还有一种情况,要求本人提供资料,确定授信。但这种审核,是被动式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原件,也不一定能确认真伪,他们只是看材料是否齐全。
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最好马上起诉小金,尽快查封小金的资产。或者设法联系小金,和她一起来银行解决,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然这笔贷款逾期的话,银行按规定,还是会起诉陈女士。”
一个下午,陈女士依然没看到自己的“贷款材料”。
银监局:
贷款如果查实非本人办理,可撤销
无奈,陈女士只能继续向银监部门投诉,民生银行是否在推脱责任?自己的资料为什么本人不能查阅?
银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一般情况下,管理部门要求银行15天内给予客户处理结果。如果客户不满意回复,可以向银监部门信访投诉。
问起调查结果,银监局的工作人员说:”如果确实不是本人办的,债务应该能撤销。“
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正在联系两家银行,落实银行的处理责任。我们也要求他们配合陈女士的诉求,一旦查实,贷款确实不是陈女士本人办理的,就需要核查、撤销债务等问题。”
至于陈女士担心的信用问题,工作人员说,如果查实不是陈女士的责任,银行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撤销她的逾期记录。
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今年以来,信用卡的投诉很多。一旦有群众反映情况,将加强监管,根据事情的程度,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