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5日,陈长荣得知曾志鹏被抓后,急忙制定潜逃计划并出逃。同年5月20日,有人向新化县公安局匿名举报陈长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随即立案侦查。2015年3月23日,陈长荣落网
经查,2010年至2013年11月,陈长荣从近80人手上非法吸收存款2亿余元,从中赚取0.3%月利息,尚有数千万元未归还。2015年7月30日,陈长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到新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补充侦查发现集资诈骗漏罪
“通过审查,我们发现该案存在一些疑点,陈长荣不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该案承办检察官方东恩在对13册案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仔细审查,对全案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后,发现陈长荣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为了进一步查明陈长荣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事实、获取更加充分的证据,检察官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对陈长荣是否明知资金断裂、现有资产状况及非法集资的资金去向、集资数额及人数等进行补充侦查。后经过补查,陈长荣不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2亿余元,还涉嫌集资诈骗罪,其从13名被害人手上非法集资40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等。至案发,仍有300余万元未还。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社会上一些单位或个人根本就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资格,虚构项目,声称资金雄厚,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最后很可能让希望得到高额回报的群众血本无归。这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也侵犯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该案当事人受高额利息诱惑,不惜将自己的血汗钱“拱手相借”,结果自己蒙受巨大损失。公众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面前,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合法理财,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远离集资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