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50块钱并非公路通行费
据公开资料显示,“草原天路”是在2011年底由张家口市张北县投资3.2亿元建成,于2012年9月底建成通车。到了2014年被自驾游和摄影爱好者发现而名声大噪。
记者查阅《公路法》,在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此前,针对“草原天路”二级公路收取50元景区门票是否违反《公路法》,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曾回应: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请张北县政府领导来回答。他强调,这是物价听证的结果,是在政府的指导下依据《价格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合法制定出来的。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慕名前往天路的游客暴增,考虑到便于环境保护和景区管理,“草原天路”转为风景名胜区。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文件,收费主体是县政府,门票收入纳入政府财政收入,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负责人透露,收取的费用是“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费,而不是公路通行费。
网友质疑收费后配套设施能否跟得上
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消息一出,随即引起广泛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微博上关于草原天路收门票的话题,已达到近千万阅读量。有网友称,“想起一句台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还有网友贴出了署名为“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显示,从2016年5月1日起收取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每人次50元。老人、儿童、持特殊证件者免费,学生证半价,另外,从事生产生活工作的村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免费。
有游客提出疑问,“收费以后,休息区、免费饮水的地方会不会增多?交通拥堵是不是能避免?”还有人认为,原本是一条通行用的道路,因为沿途有风景就收费,不合理。
新闻延伸曾两次召开听证会引发争议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发现,草原天路曾先后两次召开听证会,准备收费。
2015年6月,张家口物价部门曾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听证会进行了3个小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引起不小争议。几天后,官方公布听证结果,决定暂不制定门票价格: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鉴于目前草原天路景区正在建设当中,各项服务设施尚未完善,经研究,暂不制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
而在今年4月29号的听证会上,50元每人次的方案最终变成了现实,于今年5月1号起开始施行。
4月29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表示,“草原天路”2013年建成以来,游客数量增加,出现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和车辆拥堵等问题,管理成本逐年增加。今年3月,草原天路被评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对生态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不得不考虑收费。
张北县物价局的副局长侯卫军表示,50元每人次的价格,主要是依据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运营成本、游客接受程度,并参考有关景区门票价格水平来拟定的。
文/记者李文姬张莹













